货运代理商品检验知识
* 来源: * 作者: * 发表时间: 2020/02/18 14:06:45 * 浏览: 544
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。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,它已成为商品销售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销售合同中不可缺少的内容。商品检验反映了不同国家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控制。通过这种控制,它将按照既定条件在生产,销售进口货物和采购进口货物中发挥积极作用。一,商检的内容和依据“商检法”规定,进出口货物的检验内容包括质量,规格,数量,重量,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。检验的依据主要是根据销售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规定(包括信用证)。二。进出口商品检验程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有四个主要步骤:验收,抽样,检验和签发证书。 1.接受检查:检查是指向商检部门申请检查的人员。申请检验时,需要填写“检验申请表”,填写检验申请的工作项目和要求,并提交外方签署的销售合同,交易样本等必要信息。 。抽样2.抽样:商检机构接受检验后,将立即派人员到货物存放地点进行现场检验和鉴定。抽样时,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,选择一定数量的能代表整批货物质量的样品(标本),对货物的不同部分进行检验。 3.检验:商检机构接受检验后,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,确定检验内容,认真审查合同(信用证)的质量,规格,包装要求,明确检验依据,确定检验标准和方法。然后进行抽样检查,仪器分析检查,物理检查,感官检查,微生物检查等。4.颁发证书:就出口而言,“类别清单”中列出的所有出口商品在通过后将获得销售订单。商业检查(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盖放放行印章,代替放行表)。合同,信用证约定由商检部门出具证明的,或者从国外要求出具检验证明的,不向外国提供的,应当按照规定出具要求的担保证明。 ,仅发出销售订单。除“类别清单”外的其他出口商品,应由商检机构进行检验,并在通过检验之前出具证明或发行说明。在进口方面,对进口货物进行检验后,出具“检验报告”或“检验通知书”,并出具检验证书以对外结算或索赔。如果发现问题,则由接收和使用单位检查并接受的任何进口货物均应用作外部索赔。通过检查的,收货,使用单位应当在索赔有效期内将检查报告报送商检机构注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