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理危险品寄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
* 来源: * 作者: * 发表时间: 2019/09/13 7:56:00 * 浏览: 485
货物托运人在处理货物时必须遵守的要点:(1)处理已获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运输业货物。 (2)在运单中填写名称,规格,重量,件数,包装方法,出发日期,收货人和发货人的详细地址,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。对于有特殊要求或证书运输的危险货物,必须附上相关文件并在运单备注栏中注明。 (三)携带下列危险货物,应当备有有关文件:(一)凭证运输的爆炸物和化学危险货物,应当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炸物许可证或者化学危险品许可证,并持有证明。检查指定的卫生防疫部门发布的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。 (4)对于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存在冲突的危险货物,必须单独填写运单,以防止发生事故并发生重大事故。 (5)未列入“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名录”的新危险货物的托运,应当提交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的“危险货物识别表”,并在运输后运输。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批准。如果危险货物未按上述规定处理,托运人应对运输事故承担全部责任。
上一条: 基本费用和附加费
下一条: 常用物流术语及其标准定义